警察因向贩毒嫌疑人的母亲索取贿赂而受审
四名警察在塞申斯法庭接受审判,他们被控向一名母亲索取和收受贿赂,该母亲的儿子因涉嫌持有大麻而被捕。
Muhammad Ruzaini Firdaus Ismail, Muhammad Syahar sansudin @ Samsudin,均为34岁;以及同为27岁的穆罕默德·伊克旺·沙菲克·穆罕默德和穆罕默德·阿迪布·哈尼津;周三(11月8日),法官向他们宣读了指控后,他们表示不认罪。
Muhammad Ruzaini和Muhammad Syahar的级别是koperal,而其他两名嫌疑人的级别是lans koperal。这四人都在Gemencheh警察局工作。
他们被共同指控向一名36岁的女子索取3000令吉,该女子的两个儿子因涉嫌持有大麻而被拘留。
据称,这起案件发生在8月24日午夜过后。
对于第二项指控,这四人据称在当天凌晨3点左右通过一名53岁的男子从该女子那里收到了800令吉。
据称该罪行是在同一地点犯下的。
他们是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被起诉的,该条文是根据该法令第24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一起阅读,可受到惩罚。
被定罪者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并处以不低于所涉贿赂金额5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以较高者为准。
反贪会副公诉人Mohamad Azriff Firdaus Mohamad Ali随后要求法庭为每名被告设定1万令吉的保释金,并命令他们每月向马六甲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直到案件处理完毕。
作为回应,代表所有四名被告的辩护律师Azrul Zulkifli Stork要求较低的金额,因为他的客户要养家。
他说,他们每个月的收入在2800令吉到3200令吉之间,还要供养父母和姻亲。
法官默尔·苏莱曼(Meor Sulaiman)随后将保释金定为3500令吉,每人有一名担保人,并命令被告每月到马六甲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
他把12月12日定为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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