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委员会建议为移民局人员配备随身摄像机
作者专栏
2025年03月24日 06:15 4
admin
吉隆坡:人权、选举和机构改革特别委员会提议,马来西亚移民局的成员应该使用随身摄像头,作为处理禁止入境通知程序的一部分。
委员会主席梁志坚(William Leong Jee Keen)表示,委员会建议使移民程序更加灵活,以更好地适应当前的情况。
此外,委员会建议航空公司应直接处理NTL程序,而不涉及第三方,因为它不符合国际惯例和现行法律。这也使政府机构难以监督,并可能导致腐败。
“委员会在本届国会会议上提交了一份关于移民限制法律和NTL处理程序问题的声明。这是本委员会提交的第二份声明。
“委员会根据所提出的声明,建议改进法律,包括1959/63年《移民法》(第155号法)。他星期三(3月27日)在国会大厦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他们还建议加强与NTL通知有关的标准作业程序的行政管理。”
他补充说:“此外,NTL通知程序的标准操作程序应该集体审查,因为它们涉及内政部、交通部和马来西亚机场控股有限公司等多个部委和机构。”——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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