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美国最高法院最近的一项裁决所显示的那样,美国的政府权力是一种相互制衡的漩涡
纽约(美联社)——参加1787年制宪会议的代表们试图为羽翼未丰的美利坚合众国建立一个新的治理框架。他们知道他们需要有人来执掌联邦政府。
必须有人在适当的位置上确保国会制定的法律“被忠实地执行”,制定条约,担任军队的总司令,领导国家。你知道,总统。
但他们不想冒险创造一个新的独裁者。毕竟,他们刚刚打了一场战争,就是为了逃避战争。许多基本职责——制定法律、收税、宣战——都被置于国会的职权范围之内,而国会本身被分成了两个议院,作为管理各州权力的一种方式。联邦司法机构,即最高法院,也变得独立。权力将得到平衡。
然而,事情开始的地方并不总是停留的地方,自制定美国宪法的大会以来,美国的历史就表明了这一点。几个世纪以来,随着国家从13个州扩展到50个州,随着政府的角色和责任通过战争、社会变革和不断变化的全球现实而扩大,政府各部门为自己和彼此之间争取的权力使制衡成为一个不断变化的目标。
本月,最高法院再次展示了自己的权力,以6票对3票的裁决结束了一个意义重大的任期,进而扩大了总统的权力,称前总统在任职期间的行为享有广泛的刑事诉讼豁免权。
鲍登学院(Bowdoin College)的政府学教授安德鲁·鲁达勒维吉(Andrew Rudalevige)说,对于宪法的制定者来说,“总体上的想法是,我们需要每个分支都足够强大,以保护自己不被其他分支压倒。”
这意味着包括总统对立法的否决权,以及国会众议院三分之二的多数票可以推翻否决权。
但是,与美国早期的国会相比,“总统职位是一个非常薄弱的机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Johns Hopkins University)政治学教授本杰明·金斯伯格(Benjamin Ginsberg)说。他指出,国会最初甚至没有给总统支付家庭工作人员的费用。
制宪者“知道你需要一位执行官。他们知道,例如,如果国家受到攻击,你不能等着国会开会决定怎么做,你需要一个能采取行动的人,”他说。“另一方面,他们非常关心创造一个国王。”
当然,那些掌权的人不愿意仅仅做看门人。美国宪法第二条说,行政权属于总统,但没有具体规定这些权力是什么,所以总统开始定义这些权力。Rudalevige引用了安德鲁·杰克逊的例子,他在总统任期内扩大了否决权的使用方式和时间。
不过,真正见证总统权力增加的是20世纪,尤其是在富兰克林·d·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领导的新政时代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政府通过社会项目、金融改革和监管来扩大规模,以摆脱大萧条,所有这些都需要管理。
当然,这不是自己发生的;国会通过了允许这样做的立法,如果法律没有包括具体的指示,各联邦机构就会负责制定法规。实际上,这是在把权力交给行政部门。
弗吉尼亚大学米勒中心(Miller Center)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威廉·安索利斯(William Antholis)说:“国会的失败之处在于,在这些事情上跟不上总统的步伐。”米勒中心研究美国的行政办公室。
他说,国会“可以在制定规则时更加明确,而不是把制定规则的权力交给行政部门”。
最高法院也发挥了作用。它在1803年马布里诉麦迪逊案的判决中也有自己的立场,该判决确立了司法审查的原则,即法院有权推翻它认为违宪的法律。
有时,最高法院允许联邦政府及其监管机构制定规则,就像1984年一项被称为雪佛龙原则(Chevron doctrine)的裁决一样。在其他国家,它已经压制了监管权力,就像上月底推翻雪佛龙公司一样。近年来,它推翻了有关堕胎和高等教育平权行动的法律先例。
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的政府学副教授、宪法比较项目(Comparative Constitutions Project)的联合主任扎卡里·埃尔金斯(Zachary Elkins)说,实际上,与其他国家相比,美国宪法规定的总统权力在某些方面要有限得多。例如,总统不能制定法律或解散国会。
这并不意味着总统们没有试图推动他们的议程,无论是通过行政命令和在政策和项目方面签署声明,还是在联邦法官和最高法院中推动他们的选择,或者踏入内战或9·11袭击等地震事件造成的空间采取行动。
Rudalevige说:“总统在推动。“有时国会就是不反击。然后边界就移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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