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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鲁莽驾驶致人死亡被判入狱5年,罚款3万令吉

作者专栏 2025年04月02日 06:00 9 admin

  

  

  哥打京那巴鲁:三年前,一名男子因鲁莽驾驶导致一名摩托车手死亡,被斗山地方法院判处5年监禁和3万令吉罚款。

  法官Don Stiwan Malanjun根据《1987年道路运输法》(第333/87号法令)第41(1)条对51岁的Jumardi Benga作出判决。

  根据指控,被告于2021年8月18日下午12:40在斗湖地区的Batu 3 Jalan Apas掉头时实施了这一行为。

  被告驾驶一辆四轮驱动汽车在u型路口进行了一次危险的转弯,导致26岁的摩托车手Mohd Ramdhan Shah Abas@Azis死亡。

  检察官助理警长Joan Lee负责起诉,而被告由律师Abdul Ghani Zelika代表。

  在去年5月16日开始的审判中,检方传唤了8名证人。

  法庭亦下令被告如未能缴付罚款,须再判入狱一年,并暂时吊销他的驾驶执照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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