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在JB法庭被控经营妓院
新山:两名男子被控管理和协助经营卖淫窝点。
被告Lim Kup Nam(59岁)和liu Ching Choy(57岁)在法官Siti Noraida Sulaiman面前宣读指控时表示不认罪。
根据指控书,两人在今年1月1日至25日期间,一直在Bukit Indah的Jalan Indah 12/8经营、管理和协助管理一家妓院。
根据《刑法典》第373条,他们被共同指控犯有以卖淫为目的的拉客罪,并与该法令第34条一并宣读。
一旦定罪,他们可能面临最高15年的监禁和罚款。
两名嫌疑人均由律师Goh Sze Han代理,案件由副检察官Umar Faiz Abdul Kohar起诉。
法官将保释金定为1万3千令吉,每人有一名保证人,并定于3月4日再次提审。
法院还命令失业的林某和卡车司机刘某交出护照,并每月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一次。
与此同时,在另一个法庭上,两名泰国妇女声称自己卖淫,并在没有有效通行证的情况下生活在该国。
26岁的Konchanok Naleebut和25岁的U-Raiwan Sukha在法官Hidayatul Syuhada Shamsudin面前用英语宣读指控时表示不认罪。
她们被指控于1月25日晚上7点30分在达曼武吉英达的Jalan Indah 12/8卖淫。
他们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72B条,罪名是为卖淫目的拉客。若罪名成立,他们最高可被判入狱一年或两者兼罚。
他们也被控在1959/63年移民法第6(1)(c)条文下居住在马来西亚而没有有效的通行证或许可证。
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可能面临最高1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并罚,以及至多6次鞭刑。
这两名妇女也由Goh代表,而案件由副检察官Nur Aqillah Ahmad Rofeai起诉。
希达亚图允许这两名女子以5000令吉的保释金,并由两名马来西亚人担保书,并定于3月7日再次提堂。
他们还被要求交出护照,每月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一次。
所有嫌疑人都已获准保释。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